发布时间:2024-10-23 浏览量: 69
杭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以下是关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正式说明:
一、提取条件
1. 职工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前五年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
4. 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时,名下无其他住房。
5. 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时,未享受过住房补贴、公租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4. 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
5.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单。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提取额度
1. 购房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时,可提取各自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的50%。
2. 建造、翻建、大修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时,可提取各自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合计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建设费用。
五、提取时间
1. 职工在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后,可在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在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后,可多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剩余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六、注意事项
1.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及时告知所在单位,以便单位按照规定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
3.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发现有虚假申报、骗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之,杭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政策。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的前提下,只需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顺利办理提取手续。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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