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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离职后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全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量: 150

一、离职后公积金账户的保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员工离职后,其公积金账户将自动转为保留账户。保留账户期间,员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将按照离职前的标准执行。保留账户的时间为一年,一年后如未重新就业并继续缴存公积金,该账户将被注销。

二、离职后公积金的提取

1. 提取条件:员工离职后,可以提取其在工作期间缴存的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偿还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及利息;(3)租赁住房;(4)离休、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6)出境定居;(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8)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

2. 提取材料:员工离职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卡;(3)提取申请表;(4)与提取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3. 提取流程: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划入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离职后公积金的转移

1. 转移条件:员工离职后,如在杭州重新就业并继续缴存公积金,可以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2. 转移材料: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卡;(3)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证明;(4)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转移流程: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将注销,公积金将划入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

四、离职后公积金的补缴

1. 补缴条件:员工离职后,如发现原单位未按规定为其缴存公积金,可以申请补缴。

2. 补缴材料:员工申请补缴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卡;(3)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3. 补缴流程:员工携带相关材料到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经审核通过后,原单位应按照规定为员工补缴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 员工离职后,应及时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2. 员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或补缴手续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3. 员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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