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量: 72
杭州公积金提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购房提取:
线下办理: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购买商品(经济适用)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等,前往中心柜面办理。
线上办理: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 app,按照系统提示操作,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进行申请。例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个人服务页面,选择杭州市相关的公积金业务板块,找到购房提取的选项,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线下办理:准备好身份证、借款合同等材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按照委托代办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资料。
线上办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 app 上,找到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业务模块,进行在线申报。每日 17:00 后提交的,于次日处理。
租房提取:
线下办理:职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填写申请表等相关文件。
线上办理:通过浙里办 app 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找到租房提取公积金的业务入口,按照提示进行操作。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租房提取限额为 2000 元 / 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 1200 元 / 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 12 个月。
离职提取:
本市户籍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办理时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委托代办的,根据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提取:
线下办理: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0 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以及离休、退休(退职)证明(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等,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
线上办理:通过浙里办 app 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以浙里办 app 为例,手机下载或登录浙里办 app,首页底部选择 “办事”,进入页面后按顺序选择 “杭州市→个人→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 “在线办理”,按提示完成人脸验证、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等步骤即可。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按照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办理提取手续。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等材料,进行提取申请。
出国、出境定居提取:提供护照、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定居证明等材料办理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由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凭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继承或遗赠公证书等有效的司法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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