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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公积金提取限额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24-11-27 浏览量: 120


2024 年杭州公积金提取限额标准调整主要涉及无房租赁提取方面,具体如下 :

调整后的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 2000 元 / 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 1200 元 / 月 。

相关政策说明:

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依据向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信息以本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 3 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限额不超过 12 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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