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4 浏览量: 33
杭州户口职工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不同情况,所需材料如下:
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本人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未重新就业,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
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本人银行卡 .
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对应委托类型所需材料外,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的委托办理材料要求一致.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本人银行卡.
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对应委托类型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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