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5 浏览量: 50
线上办理杭州公积金提取时,以下材料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提交:
租房提取
无房证明: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若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无房证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则无需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职工租住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相关合同及凭证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不用提供纸质材料。
购房提取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杭州市范围内相关信息若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可免提供这两项纸质材料。
房屋转让合同: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时,杭州市范围内的房屋转让合同若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无需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契税完税凭证: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若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离休、退休提取
女性年满 50 周岁、男性年满 60 周岁的缴存职工,无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 ;杭州市范围内的离休、退休(退职)证明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也无需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相关证明
户口簿或结婚证: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不用提供纸质材料。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市户籍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申请提取公积金时,社保缴存地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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