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量: 6
在杭州租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提取条件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职工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
无自有产权住房: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
提取额度
定额标准提取: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 2000 元 / 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 1200 元 / 月.
按实际租金支出提取:职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按公积金缴存额全额提取:属于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 3 年的缴存人;青年人为年龄在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提取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里办 app 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 “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操作即可.
线下办理: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至线下窗口办理.
Copyright © 2024 杭州公积金提取代办 浙ICP6546532 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