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浏览量: 190
杭州公积金线上提取在次数和金额上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限制因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次数限制: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一般只能提取一次,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或不动产权证书)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取,用于支付购房款。
购买二手房的,通常也是一次提取,但如果是同一套住房再次交易等特殊情况(如购买二手房后发生退房又重新购买等复杂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再次申请提取。
金额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包括购房款、契税等相关税费)。如果是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度也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账户余额在留足一定金额(例如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等具体规定)用于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的前提下,剩余部分可以提取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等相关费用。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次数限制:
一般按年提取,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部分情况也可以和公积金中心约定按月提取,具体要看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的规定。
金额限制:
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时,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时,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账户的实际已支付本息(具体可能会考虑账户余额预留等情况)。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次数限制:
无房租赁提取,一般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金额限制:
主城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职工每人每年提取金额最高为 12000 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根据当地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最高提取金额一般不超过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对应的年度租金总额。
离休、退休等销户提取
次数限制:
一次性提取,销户后不能再以该账户进行提取。
金额限制:
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账户留存一定金额(如 10 元)后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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