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量: 105
一、引言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在杭州,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取住房公积金。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职工可能无法亲自办理提取业务,需要委托他人代办。为了规范代办行为,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本指引。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及其委托人。
三、委托条件
1. 委托人必须是已经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 受托人必须是委托人的近亲属、同事或者其他有合法理由的人。
3. 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四、委托材料
1.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协议原件。
五、委托流程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2. 委托人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交由受托人。
3. 受托人携带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
5. 提取款项划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 委托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 委托人应当对受托人的代办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4. 受托人应当妥善保管委托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等重要材料,防止泄露。
5. 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业务后,应当及时将提取款项划入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6. 如遇特殊情况,受托人应当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七、法律责任
1. 委托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导致提取业务办理失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受托人违反委托协议,滥用委托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受托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违规办理提取业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导致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如有疑问,可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本指引的解释权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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