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浏览量: 19
杭州个人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如下: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偿还自己名下的住房贷款本息时可提取。
租赁住房自住: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
非住房消费类 :
离休、退休:达到离休、退休条件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出境定居:出境定居的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公积金。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或者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5 周岁:符合此条件的本市户口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符合此条件的非本市户口职工可提取公积金 。
提取流程
线上提取 :
可通过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浙里办微信小程序 / 公众号、浙里办 APP 等渠道办理提取业务。
选择对应的提取原因,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以及银行卡号,等待审批划款即可。
线下提取 :
职工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结。
提取材料
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需要提供不同的证明材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提取情况及所需材料 :
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
租赁住房自住:需提供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离休、退休:需提供离休、退休证明原件。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出境定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等。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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